一、背景情況
2020年1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產業集聚區用地提質增效促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豫政〔2020〕32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產業集聚區“百園增效”行動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20〕43號)下發。2021年4月,《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洛陽市產業集聚區用地提質增效行動方案的通知》(洛政辦〔2021〕16號)下發。
為深入貫徹落實節約集約用地制度,有效盤活低效用地,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效益,助推我區工業企業高質量發展,提振區域經濟。根據市、區兩級工作部署,按照“先行先試,積累經驗”的要求,率先在洛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前身為洛龍高新區管委會)建立低效資產盤活工作機制,進一步規范閑置土地處置和低效用地再開發工作,亟需結合實際,參照省、市級文件精神,出臺規范性、指導性的實施方案。
二、起草過程
2021年5月,洛龍高新區管委會開始《低效用地盤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起草工作。2021年7月8日,赴焦作參加全省產業集聚區“百園增效”行動推進會,汲取會議精神,學習先進經驗。2021年9月,洛龍區委考察組一行前往浙江海寧、嘉興市秀洲區等地考察學習,聽取先進做法,總結先進經驗,進一步完善《方案》初稿。根據市主要領導關于《洛龍區低效產業用地盤活利用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反饋意見的批示精神,洛陽經開區廣泛收集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城市管理局、洛陽供電公司、市生態環境局、市稅務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共17條意見,根據反饋的意見和建議,對《方案》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區司法局對擬定《方案》進行了合法性審核。
三、主要內容
《方案》共分六部分,主要內容包括:
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明確方案制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目標。
第二部分是認定標準。低效用地認定范圍為洛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區域范圍內的工業、科研和倉儲用地,按照《洛陽市推進低效工業用地再開發實施細則》、結合園區企業實際認定13類低效用地。
第三部分是實施程序。成立洛陽經濟技術開發區低效用地盤活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全面排查、建立數據庫、實施盤活”三個步驟進行。洛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牽頭,會同區發改、財政、工信、住建、稅務、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對低效用地按照明確的標準進行認定,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批準后公示,由相應工作專班研究制定低效用地“一地一策”盤活方案并組織實施。
第四部分是盤活辦法。按照低效用地認定總臺賬,“一宗一卡”“一地一檔”,根據各地塊的實際情況,綜合運用因地招商、增資擴能、整合重組、協議處置、依法征收、技改升級、收儲出讓、分割出讓、綜合施策等9種方法,統籌推進低效用地盤活。
第五部分是獎懲措施。制定6類獎勵措施,通過產業引導資金、土地再次掛牌收益獎勵、標準廠房建設補貼、已建項目租賃招商補貼、稅費獎勵等,鼓勵企業自主轉型升級、探尋出路。制定6類懲罰措施,綜合運用土地市場失信黑名單、稅收分級征收、差別化資源要素配置、嚴格規劃執法檢查、綜合執法、信貸風險管理等手段,對低效用地企業監管、執法、引導。
第六部分是保障機制。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洛陽經濟技術開發區低效用地盤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三個工作專班,明確職責分工;二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匯報,分析研判,制定方案,形成合力;三是加強宣傳引導。綜合運用各類媒介,做好政策宣傳引導,提高政策宣傳效果;四是強化跟蹤監督。制定完善社會監督、組織約談、部門聯合督查等機制,嚴格監督監管,防止再開發過程中出現新的低效用地。
四、文件主要特點
1.明確標準分類綜合評價。根據《河南省產業聚集區企業分類綜合評價辦法》(豫集聚辦〔2019〕1號)、《洛陽市推進低效工業用地再開發實施細則》文件精神,成立領導小組,聯動經濟發展、企業管理相關職能單位,對低效用地按照明確的標準進行認定,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批準后公示,由相應工作專班研究制定低效用地“一地一策”盤活方案并組織實施。
2.摸清底數建立數據庫。根據省、市、區明確的低效用地認定標準,洛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牽頭,會同相關單位,全面開展閑置和低效土地清查,建立低效用地綜合評價總臺賬,“一宗一卡”“一地一檔”,確保數據準確,并依法公告公示,確保評價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開。
3.專班推進形成政策合力。成立洛陽經濟技術開發區低效用地盤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三個工作專班,明確職責分工。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強化跟蹤監督,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果。
4.分類施策方法更加靈活。采用因地招商、增資擴能、整合重組、協議處置、依法征收、技改升級、收儲出讓、分割出讓等一籃子措施或“組合拳”達到節約集約用地目的,有效盤活低效用地。
五、解讀機構
洛陽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項目建設局,解讀人:頓超,聯系方式:65931155